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一瞅经济 > 文章 当前位置: 一瞅经济 > 文章

中企红数权电商模式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召开

时间:2019-06-11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企红数权电商模式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召开

    6月8日,中企红数权电商模式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大学博雅国际酒店顺利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均是相应领域的权威翘楚,他们是: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嘉宾,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文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

    武长海,中国政法大学金融资本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新三板与新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秘书长;

    夏家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前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

    晏智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前院长,教授,北京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所所长;

    张曙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评论》主编;

    汪玉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等大学客座教授,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学院等中央部委咨询专家;

    陈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前副院长;

    刘晓华,北京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教授;

    高续增,《银行家》杂志总编审、教授。

    会议经过三小时论证,专家们一致肯定:“数权电商”是新生事物,符合时代发展,也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电商创新。中企红是数权电商开创者。同时,就数权电商的合规合法、风险控制等各方面问题,诸位学者提出了全方位的建议。

    知名企业家、慈善人士、中企红董事长朱现应先生莅临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对专家教授们专业的论证、中肯的建议表达了谢意。中企红联合创始人、CEO、著名律师赵光华,中企红联合创始人、首席营运官卢龙清等也参加了会议。

    根据中企红首席营运官卢龙清先生的介绍:数权就是数据权利,人权、物权、数权是未来人类生活三大基本权利。让数据产生附加值,引导电商企业把消费数据还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能够得到真正的消费附加值。本着“让人人拥有价值的数据权益”经营理念,中企红主张全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创建平台,提倡数权共享,并以开放的姿态,把用户、商户、平台融为一体,最终实现数权全民共识、共创、共享。“让人人拥有价值数权”,这是我们创建平台的出发点,也是中企红的使命。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前院长,北京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所所长晏智杰教授指出:中企红数权电商敢于新的尝试,值得肯定。数权电商“让参与者、消费者、生产者共同来确定,让大家来说了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模式,通过消费来带动生产,消费者与生产者相互沟通,共同创造价值”。

    “中企红数权电商是引领性的、开辟性的,非常有意义,企业风控意识也值得称赞”,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成员的王文华教授也表示赞同,同时,她强调企业一定要注意法律风险,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在数据安全、数据确权方面要慎重,要建立风控防火墙,防止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行为偏差等各种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资本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教授也提出企业发展模式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法律问题,做得比较好。他提出是否涉及传销主要是判断:项目是否创造了商业价值?有没有资金池?前面人的利益是否来自于后面人的本金?同时,他也指出,如果前面人的收益来自于后面用户真实消费所贡献的利润,那么完全是可以的,希望中企红设计商业模式一定要在这方面多加重视。

    “数权的概念是很有意义的,数权交易也是非常有价值的,根据用户贡献值进行数权分配,将激励机制做的更加完善”。著名学者张曙光研究员在充分肯定中企红数权电商的同时,还提醒要把自身平台产品的特色做出来,让产业链更加完善。

    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也对中企红数权电商模式寄予厚望,提出了很多的建议。“现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以中企红的这个商业模式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就产生了。一方面,消费者有需求,用户有需求,整个市场有需求。另一方面,法律上也有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这种理念。但是问题就在于我们在讲创新的时候,一定还要强调风险控制。过去很多企业摔了跟头,就是重发展,轻规范,重快捷,轻安全,重创新,轻诚信,重效率,轻公平,这种野蛮生长的商业模式,包括资本市场里头、消费市场里头非常多。希望中企红能避免这些,因为风险控制不跟上的话会出现很多问题。现在我们已经进入高风险的时代了”。

    “数据核心就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的保护,现在正在起草《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法》,企业必须中规中矩,按照消法来,按照《电子商务法》来。”

    刘俊海教授提到企业发展要预防六大风险:第一,关于区块链数字货币,不能冲击人民币市场地位;第二,企业不搞网络传销很好,但是要预防下面执行者演变;第三,预防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四,数权交易,要事先跟有关部门沟通好;第五,隐私权的保护,必须遵守知情、同意、合法、正当、保密的基本原则;第六,把商业模式及时和监管部门沟通,发挥政府的行政指导作用。多汇报,多请示,这才符合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的要求。

    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家委员的汪玉凯教授认为数权电商具有相当的创新,特别是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它是一种电商创新的模式。汪教授同时提出了存在着风险的可能性,特别是数权价值是动态变化的,是增值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陈剑教授谈到关于数据确权的问题,人们对数据权益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了,数据的归属所有权的问题非常关键。数权经济是新经济的重要内容,具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同时他也强调企业重视风险防范做得非常好,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法学泰斗夏家骏教授指出:对于新生事物,要支持宣传;可以先搞一个省试点;要多跟政府沟通,不仅要消费者支持,还要取得政府的支持。

    北京大学刘晓华研究员认为企业应当更加注重宏观政策的研究,应当建立公司内部的研究机构;还应当更多地与地方政府联系,让地方政府支持农产品销售。

    《银行家》杂志总编审高续增教授、《法讯网》总编辑李堂平等也先后发言。著名经济学家星斗教授主持了会议,胡教授总结认为:“中企红数权电商的提出具有相当的意义,数权电商模式所基于的区块链技术是继互联网技术后的又一个新高地,其规模甚至会超过互联网。中企红先行布局,可以赢得头筹的经济优势。目前,中企红数权电商模式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但是还是需要加大法律风险的防控力度,确保消费者、商家和投资人的安全。希望中企红采纳各位专家教授的意见,认真梳理落实,选好落脚点,把项目做强做大!”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主任张仲民、知识产权法务专家胡庚杰、总经理孙桐,以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央视网、金融界杂志、中国日报、中国企业报、消费日报、中国消费者报、北京青年报、新浪财经、搜狐财经、腾讯财经、网易财经、商业财经网、凤凰网、今日头条、国际在线、中国网、环球网的主编、主任、记者、编辑也出席了论证会。(法讯网)

上一篇:揭秘收藏品高价回收骗局:以礼品为诱饵忽悠老人

下一篇:河北:列入“黑名单”建筑类企业将被限制投标

合作网站 | 联系《一瞅网》 | 关于《一瞅网》
冀ICP备19037477号  |   QQ:291781123  |  地址:您若喜欢此域名,请联系购买!内容与域名无关,若有侵权,请来函处理。  |  电话:17008054000  |